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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出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

日前,黑龙江省住建厅出台棚户区和老旧小区群众居住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计划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棚改开工4.09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万户,其中各市(地)本级30.5万户,县(市)9.5万户。

按照行动方案规定,“七一”前,黑龙江省将完成棚改前期工作量60%,开工率达到40%以上;完成2021年度老旧小区计划项目前期设计、施工招标、项目审批等各项工作,项目开工率达到60%以上。年底实现2021年度棚改、旧改计划项目100%开工。同时,黑龙江省将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等政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快项目推进。

黑龙江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黑龙江省住建厅将定期对各地棚改、旧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办调度,通过随机抽、重点检、电话访等方式,听民意、察实情、抓落实。对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市(地)及时约谈、通报,对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将通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反面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标签: 黑龙江省 棚户区 老旧小区群众 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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