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日本物语公众号消息,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领区向各指定代办机构发布最新通知,从5月5日起对个人旅游签证(5年及3年多次签证、单次签证)的经济能力证明资料进行了简化:提交资料的优先顺序仍然是主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证明。纳税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供主申请人的存款证明(原件),再次之是主申请人的房产证明,并提供相关房产收入证明,比如房屋出租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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