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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明确2023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标准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标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与往年相比,今年我市进一步放宽基本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退出管理。
其中,进一步降低家庭月收入线准入门槛,根据《扬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审核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线标准,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80%、50%左右的比例确定。
进一步明确加强公租房实物配租退出管理。托管运营单位发放续租审核提醒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拒不配合或无法联系参加续租审核的保障家庭,视同自动放弃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纳入退出管理。
另外,纳入退出管理的家庭,应当自腾退通知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腾退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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