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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10项举措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


(相关资料图)

近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丰富文旅产品有效供给、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等10项具体有力举措,进一步提升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要不断丰富文旅产品有效供给,围绕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建设环武夷山、泰宁丹霞、福建土楼、鼓浪屿、泉州古城5个世界遗产地文旅集聚区,拓展红色文化、绿色休闲、蓝色海丝3条旅游带,建设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沿福建滨海风景道、沿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沿戴云山森林步道、沿古驿道、沿江河、沿绿道等文旅线路和产品。支持各地打造文旅标志性产品项目,创建更多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等,持续推进20个智慧景区示范建设。积极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支持全省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11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走前头、作表率。举办文旅促消费活动,支持开通“清新福建”旅游专列,激活文旅消费市场。

《措施》明确,要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鼓励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展览展示、非遗主题、街头文化艺术等,策划精品夜游,延伸文旅消费链条,带动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发展。加大对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民俗节、特色市集等文旅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将其纳入财政相关补贴和鼓励消费范畴。提升文化场馆消费功能,持续做好101家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开放试点,鼓励引导演出场所和公共文化场馆进行功能性改造和创意性提升,打造集图书阅读、轻食餐饮、展示展览、文创售卖等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新型空间。鼓励创排精品旅游演艺,引导各地利用工业遗址等资源培育具有当地历史文化底蕴、鲜明特色、服务游客为主的沉浸式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各地把演唱会门票与景区、饭店等联动销售,推出专属优惠活动。

《措施》提出,要扩大乡村文旅消费规模,开展文旅特派员试点工作,支持文旅企业等与试点村结对帮扶,对重点项目给予每个20万元奖励。支持增建10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20个省级金牌旅游村。引导金融支持文旅消费,落实“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支持中国银联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红火计划”,支持各地联合银行、平台、商家等发放文旅消费券,共同让利促销,激发消费潜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带薪休假与传统节日、特色活动相结合,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试点安排在职人员错峰休假、分段休假、弹性作息,开展省内休闲度假。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本省文化和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劳模和一线职工疗休养、春秋游等活动。提升文旅消费服务品质,积极打造“福建数字文旅综合平台”,拓展优化“畅游八闽”APP服务功能。支持各地开展机场、码头、车站、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与景区的无缝接驳服务。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顽疾,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让游客来得方便、游得舒适、回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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