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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继续执行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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