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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市房产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网信办、省银保监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16条具体措施,旨在通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着力解决住房租赁市场在市场主体监管、租赁交易行为、住房租金监管以及租赁纠纷调解等方面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住房租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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