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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2022年第四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公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根据《鹤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及《鹤岗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鹤岗市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联合审核,有6359户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发放租赁补贴。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

标签: 群众监督 工作程序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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