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旅游 > 正文

济宁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天天观速讯


(资料图)

1月29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符合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1600元;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元。符合多种类型家庭提取条件的,按最高提取金额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

标签: 住房公积金 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热门资讯

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