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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活动以“促进文旅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将持续至12月。
《通知》提出,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广泛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活动涵盖旅游商品、景区景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演出、展览、演唱会、音乐节等行业门类。
《通知》明确,突出节日主题特色,结合五一假期,举办“春暖花开,我要旅游”文化和旅游消费周;结合中秋和国庆假期,举办“同庆团圆,乐享佳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结合元旦假期,举办“迎新春,乐悠游”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以暑期为重点,举办“中国之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嘉年华暨“夜精彩,越美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丰富消费活动内容,丰富演唱会、音乐节和优质演出、展览等产品供给,发展“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等业态,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推出消费惠民措施,落实“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兑换等惠民措施。
《通知》还明确,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营销内容手段,打造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支持地方和有关机构举办红色旅游、非遗体验、温泉冰雪、沉浸式演出等专题活动。加强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一揽子消费促进活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一批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业态以及促进文化、旅游、科技相互融合的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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