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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险拟设立分支机构被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过低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越发成为银行保险机构展业的硬指标。

2月17日,河北廊坊银保监分局发布的一则机构设立批复显示,经审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农险)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监管评估最终评级不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1〕37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廊坊银保监分局决定不予批准安华农险永清支公司设立。

上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提及,保险公司申请筹建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C级以上,上级管理机构内控健全有效”。按照廊坊银保监局的批复内容,安华农险2020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应为C级以下。

根据批复,安华农险河北分公司此前已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送了关于永清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报告(安农险冀字〔2021〕169号),但最终卡在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上。这则落款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批复文件,引用的“上一年度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为2020年度的评估结果。

据银保监会披露,2020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792家,其中:商业银行1605家,保险机构187家。总体上看,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较好)和C级(合格)。具体看,C级共1026家,B级共374家,D级(较弱)共209家,E级(差)共182家,A级(优秀)1家。

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的结果作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并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监管通报等环节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此后,一系列监管文件中均出现了相应的运用措施。

据安华农险官网介绍,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金为10.575亿元,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综合性经营、专业化运作的全国性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险股权结构较为多元化,不乏联想控股、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以及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地方国企。

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安华农险有21家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占12家。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广东民企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02%;第二大股东为安华佳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21%。

标签: 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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